金代禅师
养兰的公案,就是一个例子。他在寺旁庭院里栽培了几百盆兰花,讲经说法之余,视兰花为爱徒。有一天,禅师因事外出,吩咐一个弟子代为照顾,这个弟子浇水时,不小心把兰架绊倒,整架的兰花毁成一堆,弟子非常愧疚,决定等师父回来以后勇于认错,甘愿受罚。金代禅师回到寺里,看见兰园里的残破景象,听了弟子真诚恳切的忏悔,不但不生气,反而心平气和地安慰弟子说: “我之所以喜爱兰花,是为了用香花供佛,美化寺院,不是为了生气发怒而种植的。生死流转,物相无常,如果迷恋于心爱的事物,执着不能割舍,就不是禅者的行径了!”
摘自《奉化佛教通讯》2001年第1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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